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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是我們黨在新的歷史階段召開的十分重要的會議。全會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主題,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立足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際,著眼全局長遠,堅持問題導向,深刻總結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歷史經驗,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目標、基本原則、重大任務,科學回答了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係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作出了全面部署。這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個關於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對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作出頂層設計,描繪了法治中國建設的新藍圖,凝聚了全黨智慧,體現了人民意志,展現了我們黨在法治理論上的重大發展、在法治建設體制機制上的重大創新,具有很強的思想性、指導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導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必將對黨和國家事業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要充分認識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在現時代,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的規矩,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全會《決定》指出:“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是因為:當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複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眾對法治的要求越來越高,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迫切需要從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只有高舉依法治國大旗,在法治軌道上不斷深化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才能在適應各種新常態中贏得新勝利,確保國家長治久安,不斷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因此,我們一定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全局出發,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要深刻領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目標和基本原則。全會《決定》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這一指導思想明確要求我們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道路關乎命運,道路決定前途。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正確道路,否則就會南轅北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證是不是堅強有力,具體講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根本制度基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這3個方面實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規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全會《決定》有一條紅線貫穿全篇,這就是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條道路,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是一個管總的東西。在這一根本性問題上,我們必須樹立自信、保持定力,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目標引領方向,目標凝聚力量。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不僅要走正確的道路,而且要樹立明確的目標。全會《決定》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總目標,是貫穿全會精神的一條主線,既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性質和方向,向國內外表明我們將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又突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總抓手,包括形成五大法治體系的重點任務、“三個共同推進”“三個一體建設”的工作佈局、“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對我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綱舉目張的意義,為我們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動指南。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治國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來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幹工程,也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基礎工程。只有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才能不斷為法治建設提供動力、激發活力。我們必須準確把握這一總目標,以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為總抓手,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著力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全會《決定》指出,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必須堅持以下原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這五大基本原則就是對黨領導人民實行法治建設成功經驗的科學總結,深刻揭示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客觀規律。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我們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因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因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為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要求,必須體現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個方面。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因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兩者都具有規範社會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要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因為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建設什麼樣的法治體系,是由一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決定的,必須突出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這些都是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重要內容,猶疑不得、動搖不得、丟棄不得。
  要認真落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全會《決定》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六項重大任務,這就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以上六項重大任務,充分體現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指導思想和總目標的內容要求。其中,前四項任務是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的四大環節進行部署。關於科學立法,《決定》圍繞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這一任務,從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立法體制、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四個方面展開,對憲法實施和監督提出基本要求和具體措施,通過部署重點領域立法體現依法治國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的關係。關於嚴格執法,《決定》圍繞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這一任務,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六個方面展開。關於公正司法,《決定》圍繞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這一任務,從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進嚴格司法、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六個方面展開。關於全民守法,《決定》圍繞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從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四個方面展開。後兩項任務,是對法治隊伍建設和黨的領導進行部署。《決定》圍繞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這一任務,從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三個方面展開。《決定》圍繞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這一任務,從堅持依法執政、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依法保障“一國兩制”實踐和推進祖國統一、加強涉外法律工作七個方面展開。為了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完成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決定》還提出了180多項重要改革舉措,涵蓋了依法治國各個方面。我們一定要以只爭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風,落實好全會的重要精神和全面部署,著力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要切實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依法治國是我們黨提出來的,把依法治國上升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也是黨提出來的,而且黨一直帶領人民在實踐中推進依法治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利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完成黨的執政使命,決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我國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黨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成果,確立了在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形成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對這一點,要理直氣壯講、大張旗鼓講。”因此,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堅持黨的領導,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必須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只有堅持依據黨內法規從嚴管黨治黨,才能不斷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提升黨的執政能力,使黨始終成為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堅強領導核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斷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
  藍圖已經繪就,目標正在召喚,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十八屆四中全會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以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為總抓手,積極投身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偉大實踐,開拓進取,扎實工作,為建設法治中國而奮鬥!
  (作者系《求是》雜誌社副總編輯)
  (《新湘評論》2014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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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黃中平:奮力開創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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